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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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6日在市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学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3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区、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全市检察工作阶段性特征,坚持“立足职能、服务大局,把握主题、提升水平,忠实履职、执法为民”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办公办案信息化、检察管理科学化、文化育检特色化五项重点工作,着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着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检察职能,切实服务“两区”建设。制定了《关于为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银川综合保税区建设服务的若干意见》,提出14条具体措施,引导全市检察机关统一执法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支持和保障“两区”建设顺利推进。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共批捕犯罪嫌疑人89人,提起公诉137人。集中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涉农补贴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2件44人。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服务‘两区’建设,提升预防实效”为主题,紧紧围绕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宁夏生态纺织产业园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巡查和日常约谈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组织开展民政系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调查工作,促进民政系统依法行政。高标准地建成了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自今年投入运行以来,先后接待自治区有关部门、市人大机关、市纪委、西夏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区内外机关、企事业单位等100余批次7000余人参观接受教育,丰富了预防警示教育形式,增强了预防警示教育实效,被评为“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
——严格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法治银川”、“平安银川”建设,坚持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首要责任。全年共受理公安等侦查机关(部门)提请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280 件1832人,经审查,依法批准(决定)逮捕957件132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77件2080人,经审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559件2151人(含积存案件)。坚持把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定性准确落实在每一件案件的具体办理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加强对案件线索的分析运用,着力提升突破案件、固定证据、指控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78件11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3件96人、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15件21人,立案总数同比大幅提升,占全区办案总数的三分之一。突出查办了华电宁夏灵武发电公司、平罗县银台房地产公司行受贿窝串案等大案50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7人,大要案率达70.4%。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66.35万元,同比增长301%,努力以惩治职务犯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结合办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注重研究发案原因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对策建议,共开展预防调查64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633次,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85件次。
——延伸检察职能,在执法办案中着力化解矛盾。加强控告申诉接待窗口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12309举报热线、“老王热线”、“老兵热线”、“维权热线”等平台,受理群众诉求和开展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一年来,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1027件次,均依法妥善处理。市院控申部门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4个基层院控申部门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人犯罪等,落实轻缓刑事政策,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142人,不起诉11人。同时,积极推进“检调对接”工作,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及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当事人息诉和解。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17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款22万元。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未成年人轻微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和案后帮教,着力教育挽救,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着力提高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及应当逮捕、起诉而未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的监督。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或不立案理由10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7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79件,追加逮捕63人,追加起诉29人。对非法取证、不文明办案等严重侵犯人权和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违法侦查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8件次。加强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1896件刑事案件提出量刑建议,强化对裁判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突出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程序严重违法等情形的监督,共向人民法院提出(提请)刑事抗诉16件,法院已审结并改变原判决9件。
——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审查监管部门提请减刑案件1317件、假释案件8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4件,纠正执行不当4人。依法开展死刑执行临场监督8次。推进与监管场所监控联网,发出羁押期限预警提示711人次,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制定《银川市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细则》等五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召开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促进工作的开展,对953名被判处管制、缓刑等五类监外执行犯进行跟踪监督,纠正脱管、漏管3人。
——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84件,依法提出抗诉3件,提请抗诉19件,法院已审结并改变原判决15件,发再审检察建议158份,法院采纳并再审11件。深入开展督促起诉工作,针对土地出让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未及时收缴的情况,督促有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职,协助土地管理、城建等部门收回国有资产3658万元。
三、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着力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规范执法巩固年” 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活动,组织查找和梳理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20个,制定整改措施36条,形成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逐项整改落实。强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建设,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案件集中管理机构,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实时和动态监督。开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全员集中培训和闭卷考试,强化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不起诉人数、撤回起诉人数、无罪判决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6%、86.21%和50%,所办职务犯罪案件年内侦查终结率达85.4%,同比提高26.2%,审查批捕案件平均用时缩短2-3天,审查起诉案件平均用时缩短15-20天。
——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新“两法”。认真组织学习新《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用新的司法理念指导办案实践。一是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全面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在报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随案移送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二是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无羁押必要的69人,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全部被采纳。三是全面落实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规定,共对基层院提请逮捕职务犯罪案件15件17人审查批准逮捕。四是在全区率先落实公诉案件庭前会议、侦查鉴定人出庭、简易程序出庭监督等新法规定。五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在与24家行政执法单位实现网络对接、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完善落实相关运行机制,对各单位已录入系统的679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实时、动态监督。六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律师阅卷室,为律师参与办案提供方便,并认真听取律师对具体案件的意见建议。
——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完善整改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今年以来,通过两级院内部开展自查、市院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对基层院开展专项评查、配合上级院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案件、审查批捕案件开展重点评查、组织有关业务专家对两级院公诉人出庭活动进行观摩评审等,对全市检察机关所办案件实现评查全覆盖。对评查出的瑕疵案件和执法办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办案部门,并限期予以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对执法办案质量的监控。建立完善基层院拟立案职务犯罪案件报批审查、拟不起诉和拟不批捕案件备案审查制度,派员列席基层院检委会,参与重大、复杂案件的讨论,强化对基层院执法办案的业务指导。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向各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8次,主动走访区、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59次,邀请视察工作26次,召开座谈会119人次。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经审议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7.3%。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办理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决议事项和批转、交办案件19件。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换届选任12名人民监督员,对13件拟作撤案、不捕、不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经人民监督员监督,依法做出决定。通过开通检察微博,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形式,主动拓宽接受监督渠道,提高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四、进一步强化率先意识,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能力
——扎实推进检察管理科学化建设。制定完善了《基层院执法办案及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市院内设机构执法办案及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检察队伍建设及教育培训考评办法》、《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基本形成了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总目标,以案件流程控制和质量管理机制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体系,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为核心的队伍管理考评体系,激发了基层院和干警的活力。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有34名检察干警、10个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人才兴检、素质强检工程。制定《银川市检察院青年干警教育培养方案》,支持青年干警深化学历教育,提升学历层次,鼓励在职干警参加司法考试,提升业务素质。先后组织两级院26人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的领导素能、检察业务等培训班。邀请国家检察官学院专家、教授、讲师等授课,加强检察理论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侦查模拟审讯技能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实施青年干警岗位互换活动、上下级院干警挂职交流、成立“检委会秘书组”等,有重点地推进年轻干警多岗位交流锻炼。有15名干警入选全区青年检察人才库。
——扎实推进办公办案信息化建设。以争创“全区检察信息化建设示范院”为目标,突出检察信息化的深度建设和深度应用,对视频远程讯问系统、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讯问室及职务犯罪办案工作区进行了数字化升级改造,顺利完成了全国统一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试点工作,初步实现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从整体上提升了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和层次。
——扎实推进文化育检特色化建设。大力加强文化育检、文化强检,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教育、规范、凝聚、激励等作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建立各类文化活动兴趣小组,组织开展检察箴言、院训征集活动,举办第四届全市检察机关体育运动会,搭建文化育检平台、创新文化育检载体、完善文化育检机制、营造文化育检氛围、提升文化育检效果。
——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和基层院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市党委、上级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要求,制定了《银川市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办案回访,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各项纪律和廉政教育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10余次。组织对两级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公务车辆使用等进行抽查、督察,促进了检察机关作风转变。坚持市院班子成员挂点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制度,配合地方党委对6个基层院和一个派出院的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调整,充分激发基层活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厚爱。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不宽、着力点不够突出;支撑全市检察工作提升发展的基础,仍然较为薄弱,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任务仍较重;队伍的整体活力不足,仍然是制约全市检察工作大发展、大提升的主要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抓紧予以解决。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两区”建设、和法治银川建设大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办公办案信息化、检察管理科学化、文化育检特色化建设,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争当全区检察工作排头兵,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银川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继续落实好《关于为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银川综合保税区建设服务的若干意见》,加强对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强化对市场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主动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和执法办案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继续加大对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更加注重保护涉农群体、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二、牢牢把握中心,继续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工作
继续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动摇。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总结连续三年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经验,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放松,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同时,以完善办案流程和工作机制为切入点,通过强化案件集中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努力实现强化执法办案和提高案件质量效率有机统一。2014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力争实现审查批捕、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以上的目标,努力在提高办案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
三、以“三基”提升为重点,努力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大力实施基本技能、基本规范、基本素养提升工程,夯实发展基础。研究制定出银川市检察机关执法工作规范,并在办案实践中予以严格落实。认真落实《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全面推进基层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和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锻炼,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讯问技巧、文书制作、模拟庭审等岗位技能比武活动,选拔出一批业务精良、素质过硬的优秀干警。
四、大力推动检察改革,增强检察工作发展活力
准确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和要求,大力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力求在重点问题、关键环节上抓出成效。深化推进检务公开,进一步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等,扩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公诉庭审制度和不服不逮捕、不起诉决定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等,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在缩短办案时限、化解涉检信访积案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强化监督工作的实效。完善检察管理机制,探索推行主任检察官制度,进一步明确办案主体责任。深入总结和研究办案实践中的经验和问题,以改革创新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五、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做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有效载体,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工作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深入推进民生检察规范化建设,畅通联系群众、解决诉求、化解矛盾的渠道,建立方便、快捷、利民的工作机制,探索在大型居民社区、项目聚集区(工业园区)等建立巡回检察工作站,将民生检察工作做出实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和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